2019年1月,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授予洪门镇为第十一批江西省省级生态乡(镇)荣誉称号。
洪门镇位于南城县东南部,其前身硝石镇为西汉高祖五年(前202年)南城县城所在地,属名副其实的千年古镇。
2018年底,洪门镇总面积155.13平方公里,其中耕地面积13857亩,果园7200亩,林地147705亩,养殖水面积20000亩,森林覆盖率达70.4%。全镇小(一)型水库1座,小(二)型水库4座,山塘水坝87座,水陂79座;全镇17个党支部, 479名党员(农村党员356名);辖1个居委会8个村委会,86个村民小组,3229户,14390人。
2017年,实现生产总值10.51亿元,同比增长8.6%;财政总收入2065万元(其中财政完成454.00万元、国税846.00万元、地税765.00万元),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.06亿元以上,同比增长30%;农民人均纯收入13431.00元,增长12%。
2018年,实现生产总产值11.46亿元,同比增长9.0%;财政总收入2318.36万元(其中财政395.17万元、国税1613.24万元、地税309.95万元);固定资产投资4.7亿元,同比增长12%;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.6亿元,同比增长9.5%;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43元,增长9.3%。
洪门硝石战役遗址
硝石,位于南城县洪门镇境内,1933年10月,蒋介石纠集50万兵力对中央苏区发动第五次“围剿”。先是9月28日,敌北路军第八纵队周浑元部(3个师兵力)侵占中央根据地的北面门户黎川。掌握红军领
隶属 | 南城县 | 行政级别 | 镇 |
行政代码 | 361021104000 | 代码前6位 | 361021 |
长途区号 | 0794 | 邮政编码 | 344000 |
车牌代码 | 赣F | 辖区面积 | 155平方公里 |
人口数量 | 约1.4万人 |